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108/3/14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肇事者送医,被害者无伤,仅车损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已报警及笔录,现场记录完成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肇事者保险公司:已至车行估价完成(2万),并已开始修理,车辆尚于车行
受害者(我方):仅保机车强制险.无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初步分析研判表:
肇事者:未注意车前状态
受害者:尚未发现肇事原因
我方车辆停于市府画设之机车停车格内,于静止状态遭肇事者以机车撞击,
导致车辆毁损,肇事者由救护车送医,我方抵至现场时已无看到肇事者,仅与警察进行笔录.
六、问题:
事发隔天,我去电要求因通勤因素,有租车需求,请肇事者负担租车费用($500/天)
至修复完成,并以通讯软件表达上述需求,皆于当下获得肇事者同意.
截至两周前,催请肇事者尽速完成和解.
我方表示虽机车行缺料尚未修复完成,但已结束租车,自行处理通勤事宜(借朋友的车)
共计$8,500(共17日)及肇事方保险公司表示之$20,000,共$28,500,不另请求其他费用
肇事者表示欲申请调解,我方表示请自行申请再告知我方时间.
肇事者表示不懂如何申请,我方提供市政府调解委员会网站供肇事者自行联系
一周前,我方再行追问调解日期
肇事者表示不懂如何申请调解,我方表示本就无调解意愿,若要调解请自行申请后再通知
今日,肇事者回复可否协助申请调解......
我方拒绝,并表示再无进展,将行提告
(以上皆有通讯软件文字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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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对方这素质.. 是否就直接.. 上网写诉状告他民事了... ???
可以跟警察要对方的身分证字号.地址等等吗?? 警察之前只给我手机号码
by the way $28,500 我一元都不想退让... 也不想在诉讼上自付费用
但可以接受请假跟他耗= =
要提告是否得自费3000做更详细的报告呀?? 这3000到时只能自行吸收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