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实际发生日期为2/25
报案日期为3/4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双方均无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及做笔录,但警员表示因为事发地点在地下室,只能协助现场拍照纪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对方申请第三人财损,我方自行处理。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发生地点在桃园某公家机关地下停车场,
对方是正职公务员,我是小小约雇人员,
服务同一个单位,不同科别。
2/25
肇事者在地下停车场擦撞我的车,造成多处受损,
撞完后将车直接靠在墙上没有立测柱或中柱。
3/4
牵车时发现车子受损,调阅监视器找到肇事者,
一开始不认,看完影片后才承认并表示会赔偿修缮费用,
当天签立切结书,切结内容为“协商后,乙方将车辆送修桃园市桃园区幸福路67号(台湾
本田重机-桃园店)并提供估价单,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之全额修缮费用,修缮完成后另签和
解书。”并附上车损照片,两人签名画押,
也跟对方协调因为上下班需要用车,想要快点修车后签和解.
所以隔日就请假至修车厂估价,估价后会给估价单。
3/5
早上九点至车厂估价,约十点传给肇事者估价单,询问何时可以付款跟签和解,
肇事者开始说他很忙、LINE已读不回,直到下午三点多才说了一句“请找我的保险公司”
,当下觉得很莫名其妙,因为前一天协议对方会全权负责也签了切结,现在对方不认那份
切结,说后续处理全权交由保险公司,请我不要再找他,后来联络上保险员并提供估价单
,保险员对估价单的某些项目表示不赔偿,若是要赔偿需要我们再举证其他佐证资料,估
价单金额14000多元,保险员承认的金额大约是6000元,当下有告知前一天有跟肇事者确
认车损及签切结会答应全部赔偿,保险员表示目前她处理的程序就是只承认6000元,其余
部分需要我们佐证。
后来我们直接去肇事者的服务单位找他,询问第一天签的切结不就是要马上让我们修车和
解吗?肇事者态度非常消极,说他现在不管这件事了,也不承认当初的切结书,表示他以
后不会再回复我们任何讯息,所有的事情请找他的保险员,当下告知保险员只处理车损的
部分,原本说好处理好车损彼此就不追究,但现在他不愿意依照昨天的切结全额赔偿,造
成我们今天在车厂白等一天,另外保险员不认的伤痕,隔天依旧请假去车厂请技师确认,
其中薪资赔偿保险员已经说明他不负责,要我们与肇事者协调,肇事者一样说他不管这件
事。
3/6
早上一样至车厂与技师再次核对车损,原厂技师愿意陪同我们与保险员说明车损由来,认
为估价单上的车损皆是这次肇事者所造成,当下联络保险员多次不接电话,后来才协议请
保险员直接至车厂与技师跟我三方协调确认车损,保险员表示因为他时间不固定希望我们
将受损车辆直接放置在原厂车厂方便他随时过去勘车,我们表示同意,当天中午就将车辆
直接留在车厂等待保险员来勘车,但后续用LINE联络保险员勘车的时间,回复态度也非常
消极,只说他很忙不能跟我们有确切的时间,也告知他我们离车厂仅15~20分的车程,请
他要来之前必须知会我,车厂才会愿意一起陪同说明车损,目前LINE也是已读不回,目前
车子还在车厂。
六、问题:
1.车损部分第一天已与肇事者达成协议他会全额赔偿,并在切结书上贴上车损与他核对,
请问若是保险员后续勘车还是对某些车损有疑虑不愿赔偿,是否可以提具切结书请肇事者
自行处理?
2.车子是上下班的通勤工具,因为现在放在车厂导致上下班不便,衍生的交通费用及请假
去处理事情的薪资是否能向肇事者求偿?
3.肇事者后续处理态度消极,保险员也表示业务繁忙,导致我们整个维修时程延误,车子
放在车厂、联络保险员找不到人、肇事者表明不处理,所有的程序都是我们再等他们,请
问有什么第三方单位能够让它们积极处理这件事情?车子是在桃园某公家单位的地下室发
生擦撞,目前局内长官知道但也没办法协助请对方出面‥
4.若是后续和解谈不拢,必须走法律程序,以上除了车损以外所提及的薪资、不便交通费
‥等等的赔偿,是否能要得到?因为其实整个赔偿金额不高,主要是对方都不处理,怕若
真的到了法院又得不到该有的赔偿,甚至原本一开始的车损都要被折旧,是不是真的没有
办法处理这种人?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