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已限定继承,后续下一步??

楼主: BruceChien (神魔之塔五色游侠)   2019-01-11 16:57:24
事实经过:
甲先生生前有向乙丙两银行资金借款,
甲不动产只有郊区荒废土地一块,
以及少数现金。
甲往生后,子女已向法院呈报财产清册
限定继承,怕劳师动众干扰其他继承人
自法院公告债权期间半年已满,
只有乙银行挂号来信,
提供甲乙之间的债权证明,
然而丙银行没寄债权证明。
甲的子女(简称A,复数)透过联合征信
知道父亲和乙丙银行之间累积的负债。
很重要的是,生前,甲负债大于甲资产
问题:
1.法院收到限定继继承申请之后,也公告债权人必须提供债权证明,公告时效半年已经过
了。下一步要做什么??
直到全部事情处理完毕的流程是什么??
公文要子女A呈报,但是A不知道要干嘛,要呈报什么@@
乡民我是担心不知道要做什么而忽略了法律时效上的某些权利效果,产生更复杂的后续效
果。
爬文很难爬到 后续的流程要跑那些
因为文章太多,大多焦点在继承前段。
时效过后,
子女A们是这样想,限定继承的方式,在法院的某某庭,和乙丙银行代表,和法院公证人
,协商或是被乙丙银行诉讼,把呈报的资产通通偿还乙丙债务,直到资产归零。
现金土地,依比例偿还乙丙
土地的部分,因为有债务无法直接过户子女继承,所以可以阻却时效内分割继承的要求对
吧?
子女A认为,协商诉讼后,土地依比例过户给乙丙银行,这是法律上常见的做法吗?因为
子女A认定全部都赔偿完就是尘埃落定了。甲的土地,是几个亲兄弟,一起继承下来的,
如果已经分割了,可以过户赔给银行乙丙吗?怎么样的情况会影响到甲亲生兄弟的土地权
益?
法律面,是谁有权主动,主导,让子女A和乙丙银行一起见面协商或诉讼?
因为子女A觉得可以拖时间,但是乡民我觉得时效很重要,怕错过什么时效。
幸好子女A没有傻傻的先找乙还债,不然我觉得银行丙依然有债权可以追讨。
先感谢ptt法律高手看完本文。
虽然不知道高手怎么回,
但是应该会面对一些人吧,
开庭,公证人,书记,律师,子女代表,银行代表,土地过户代书等等。
流程跑完花费大概多少,谁付钱?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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