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试用期被要求自请离职(更新-1/11)

楼主: tenco (吼 )   2019-01-09 10:47:29
事实经过:
女友 目前在某公立医院当任糖尿病卫教师,到职日为107.8.6
于107.10.31 经单位内部考核,并签名后确认。
于107.11.05 收到人事室发函通知延长试用期到108.2.5
在107.11.27 直属长官口头通知,因部门经费不足要女友12.31自请离职。
在108.01.02 直属长官要求女友在被学姊填写好资料的离职单上签名
当下女友表达并无规划要离职。如要离职须给非自愿离职单,
但长官以其为试用期,而拒绝给予。
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填写自愿离职单。从去年十二月开始都有录音以自保用。
<<更新进度>>
108.01.09 (中午)
她的主任以及人事室组长在中午找我女友开会
当下主任说"坚持依本院,试用期不用开立非自愿离职单"
而人事室组长则说"我女友可以去就业服务站申请失业补助"
以上回报...
108.01.09 (下午)
人事室跟女友的学姊拿另一张新的考核成绩的考核表
(考核表上有女友无法接受的评语)
要我女友签名,女友拒签,然后拍照。
拍了之后,被她学姊们强烈要求删掉,后来有删给她们了。
108.01.10 (上班前) 女友去邮局寄存证信函给分院院长以及总院院长
(上班时)
人事室一直在鲁我女友在公文上签名
(公文内容:考核成绩不及格,需中止劳动契约),
不然他们无法去劳工局做资遣通报。
女友跟他们说,所有要签名的文件,不给带回家就一律不签。
以上进度回报。
问题:
1. 女友有去人事室确认当初签订的是不定期契约。但上面有标注,
仅可延长试用期一次,如果无法转为正式,将解除劳工契约。
他的长官有说如果女友不签离职单的话,他会直接把试用期的考核表打低。
这样同样会让女友走人,而且还说试用期无法通过被解职,对于未来有很大影响。
所以说,如果长官真的把考核成绩打很低的话,我女友就会被开除吗?
ps: 内部考核表上有注明说:成绩不及格将依劳基法第十一、第十六条暨
劳工退休金条例第12条规定办理终止劳动契约。
2. 别人擅自填写我女友的离职单,这部分是否有妨害到我女友的自主权之类的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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