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vuvo (就是个大叔)》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我父亲生前将台湾的房屋借名登记在我母亲的亲戚名下,
: 最近因为我告他们刑事侵占/盗领/伪造文书/毁谤 (跟房屋无关的部分)
: 他们反告我民事的归还房屋(5栋5个官司),
: 因为刑事案件律师评估这些官司对我有利的资料太少,
: 让我用拖延战术即可, 也不用请律师(因为目前能挪用官司的资金有限)
: 问题:
: 我不知道身为民事被告, 我自己上庭应该准备什么?
: (诉状?证据?)
: 我想拖其他亲戚来跑法院(当证人)让他们很忙内哄, 这在民事庭上可以行得通吗
: ?
: (因为部分被我告的亲戚可以当该案证人, 希望借此分化他们)
看内文,对方似乎是告你们迁让房屋(即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但是你们在占用)
迁让房屋的答辩有两个方向
一、你父亲的继承人是实质所有权人
走这个方向难处在于你必须证明你父亲跟对方真的是借名登记,好处是如果这个官司
胜诉确定的话,你之后再另诉要回房子机率大增,而且省裁判费
二、你们虽非所有人,但有占有权源
走这个方向在这个官司胜诉机会比较大,但你们占用房屋的权源通常会是契约关系
就算对方败诉也可终止该占有权源,到头来还是要吐回去
: 另外我还有一桩新台币2000万被盗领的官司, 这部分我还没找到可以协助的律师,
: 请问有推荐的律师吗?(考量到我可运用的现金不多)
这笔不是小数目,看起也跟你第一件刑案不同,也可以考虑先走刑事再附民
但当然还是要看具体证据判断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看起来你有先找过律师咨询,但并没一次交代所有案情,建议还是再征询律师
尽量让律师帮您做全盘的规划会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