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个资法

楼主: star8377 (星)   2018-10-03 17:21:11
事实经过:
本人于公司业务有支援技术人力付款,
因8月政府有2天台风假,又因驻厂厂商的出工日数有涂改过,故打电话询问驻厂厂商,因为台风假无出工,该日应无法给予款项,厂商表示应该要给工资,最后电话中厂商提出待确认后再予以付款。
后来就从支援技术人力的同仁告知,驻厂厂商发了公告(如附图),其中直接公布我的名字,并说我不愿付款造成违反合约(合约内并无提到台风假是否付款,只有写到符合劳基法),使得他们必须移动驻派到其它公司,否则视同自动辞职,因该驻厂厂商于公司别的小组也有驻厂人力,且我与该公司并无任何合约关系,无端被人公布姓名并被断章取义,被人私底下讨论十分不舒服,还得四处解释。
问题:
希望各位法律版的前辈能告诉我这样是否有违反个资法的情形,以及断章取义造成别人对我人格的怀疑是否有违反什么法律?
http://i.imgur.com/sy9EMDO.jpg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