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网络公开姓名算个资法吗?

楼主: zonghan ( )   2018-10-01 07:45:15
事实经过:
和某个商家有消费纠纷,商家先在一个不是我留的google评论,
公布我们俩人的姓名,只有把第二个字用X代替,因为我们两个的名字跟姓氏都很特殊,
我另外写了一篇评论抗议,商家便把原本的回应改掉,然后跑到我的评论底下公布全名。
问题:
1. 特殊性名,只去掉中间一个字,算违反个资吗?
2. 我是不是可以根据个资法要求对方删除姓名?
3. 对方如果不删除可以怎么办?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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