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想请问各位法律问题,当初业务员来跟妈妈拉保险,要保人跟被保人都是爸爸,业务员跟妈妈说叫他签就好,所以名字都是妈妈签的,但最近因为负责我们家的业务员又换人,他来审视保单,再说的过程中,知道不是本人亲签的,跟我们说这样保单没有效,然后跟我们说可以跟公司申诉保单自始无效,公司一开始由原来的业务员打来说我们这样是伪造文书,要我们不要这样后就都无回应,后来后面的业务员就叫我们去金管会申诉,但现在公司却打来说如果我们坚持要主张非本人亲签,那就要告我妈妈伪造文书。
问题:
想请问各位或有经历过的,如果公司告妈妈伪造文书会有怎样的后果?可能有缓起诉的可能性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