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三兄弟争产
奶奶1年前赠与老大房产
后来奶奶去世
另外两兄弟要老大放弃其他现金 逼他抛弃继承
说他在奶奶生前已经分了房产 因为死前两年内赠与会被课遗产税
(但当初赠与税应该可以抵免? %数一样的话)
问题:
两兄弟主张大哥如果不签抛弃继承
要追讨之前赠与的房产
请问这有可能吗?
爬文看到特种赠与有可能被追讨
那么一般赠与是否就无法追讨?
另外
若大哥不抛弃继承
是否有权合法继承现金中的应继分? 有多少%?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