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家父于五月中旬过世,由于亲戚们都知道他在外面有债务,
所有顺位继承人(我,我妹,我妹小孩,奶奶,五个姑姑,妈妈已离婚不办理,
祖父,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均已过世)
都一起办理抛弃继承(约五月底送件至法院),
目前在等法院通知是否核准。
至联合征信申请后确认约有50~60万元的负债,
而国税局资料显示父亲名下只有登记一台汽车,
另外有一台机车没有列在国税局资料中。
问题:
假设在抛弃继承核准的状况下,
由于没有任何的继承人,这台汽车(机车)我们该如何处理?
1.车牌需要拆下缴回监理站吗?
2.车体我们可以自行报废吗(应该不行?抛弃继承应该没权力动名下遗产?)
3.或是我们就任由这台汽车(机车)弃置路边。
这个问题从父亲过世就一直困扰着我,
网络上也查不到明确的答案,亲戚们也催我快处理...XD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