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三天内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无受伤
对方:四人受伤 (警察转述)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当下无报警,我单纯认为对方超车失控自撞,即继续前往目的地
但发生后三天,警察通知我对方"考虑"对我方提出告诉 (目前尚未)
并说如果对方确定提出告诉会请我过去说明并做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强制、第三责任 (仅询问保险公司 并未做出任何书面申请)
对方:未知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路口状态: T字路口 (详见下图)
http://imgur.com/iLWzs3D.jpg
我方欲右转,于经过三角空地时即有转头注意左方有无来车,但当时并无发现对方车辆
于路口转出车行方向转正后,随即听见对方车辆引擎加速声响,对方超越我方车辆后即
于我前方失控甩尾,后撞进民宅 (失控距离约100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