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先进:
状况:
家事判决定谳,某透天某楼层为6位兄弟姐妹共同继承共有,经判决确定给某A,但必须以
一定的价金给付给其他5位兄弟姐妹,如果尚未以价金向其他被继承人购买的前提下,是
否可以依判决书效力至地政事务所先移转所有权?还是一定要先汇款给其他被继承人后才
能向地政事务所移转所有权?(不动产部分)
另遗产中的“动产”部分,本案遗产存款分存在4个不同帐户,亦经判决确定每一兄弟姐
妹各分得一定金额,可否依据判决书效力,各自至各个银行领取分得的部分,又,怎么去
知道每一个帐户应领多少,(初步想法是想说:某A分得的金额,占总金额的比例,就是
分别至各该4个银行领取的比例。如:某A分得总额1/3,那么我到a、b、c、d就是各领每
个银行存款数的1/3)
以上,还请各位先进大大不吝指教,谢谢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