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7/11/19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应该没受伤
我坐救护车送急诊,除了轻微脑震荡外,因脾脏破裂住院9天(包含加护病房5天),出院后
开立诊断证明。
诊断包含:
1.创伤性脑水肿伴有少于30分钟意识丧失
2.外伤性脾脏撕裂伤第三级,紧急做脾动脉血管拴塞术止血。
3.腹腔积血,左侧前臂擦伤,左侧臀部挫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我出院后才做笔录。
当下意识混乱,不确定现场有无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对方有保险但我不清楚保险种类,在我住院期间对方保险公司有和我家人联系。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双方号志均为绿灯,我是行人要过马路、对方则开车要左转。
对于事发当下不太记得,记忆也很混乱。
我要过的马路是单向道,印象中我看左方没车要过来,就直接从人行道下到马路上,小跑
步快速通过时对方就从我左侧撞下去了。
注意到有灯光离我好近的时候,车头已经出现在我脚边,完全来不及反应。
附上现场图与初判表
https://i.imgur.com/J8DKiAv.jpg
https://i.imgur.com/OWZwxgr.jpg
六、问题:
有几个和赔偿相关的问题想请教大家:
1.诊断证明有写"避免激烈运动及提重物,建议出院后宜在家休养2~4周",于是家人工作
请假一个月在家照顾我。
请问家人的薪资损失可以向对方求偿吗?还是一定要医生注明“需专人照护才能”求偿?
( 对方已经表示不愿负担我家人的薪资,但我还是好奇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不合理的话
我也不会硬要)
2.精神赔偿的部分,朋友依照其家人的经验建议我求偿20万,但我第一次发生这种事,加
上自己也有违规,不知道这样算不算狮子大开口?
没有想要借机拗对方,但对方让我感觉没诚意,我也不想让自己吃亏。
爬文看过精神赔偿也会参考伤势严重度
除了前面提到的诊断外,我的脾脏受损,导致之后免疫力降低;
目前后脑勺撞到的地方还没完全消肿,会刺痛或抽痛,常常睡不好。
出院后我变得害怕过马路,看到转弯车和车速快的车就会很紧张,也会刻意绕路避免经过
事故现场。
因为住院缺席学校重要活动(拍毕业照和毕业专题发表)对我来说也是很大的遗憾。
请问根据我的伤势和精神创伤,精神赔偿应该要求多少比较合理?
3.车祸那天我的意识混乱,出院后做的笔录也是拼凑出来很零碎的记忆。
做完笔录后警察说我讲的跟行车纪录器的画面不一样,我感到很惊恐。
但我不敢看自己被撞的画面所以也不知道两者之间的差异,请问之后如果要走诉讼的话,
在警局做的笔录会有影响吗?
4.对方有车损,如果他向我要求赔偿是合理的吗?
5.家人想要确认我伤痊愈都没事了再跟对方谈和解,但下一次检查与门诊是三月底,距离
刑法告诉期只剩一个半月,若是回诊依然有问题的话怕会拖过半年。
请问我该怎么处理?要先私下和对方谈和解或是直接申请调解?还是真的等到快过期再直
接提告?
请大家给我一点建议。
抱歉,文长且问题有点多,谢谢大家。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