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我方涉嫌肇责的下一步

楼主: fouck815 (Tundra Light)   2018-02-27 16:33:25
一、车祸发生日期:2017.10.11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机车): 有伤,有验伤
对方(汽车): 无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笔录、现场没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双方都只有强制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如图(政大后山停车场)
https://i.imgur.com/qUV045i.jpg
我骑乘机车自停车场(斜坡)滑行下来, 和来自左方道路的汽车发生擦撞,
该路口没有红绿灯,员警说因为算是停车场所以无法设置, 也没有监视器,
对方也没有行车纪录器, 我的机车是左方大灯至脚踏垫旁车身处为撞击点,
对方则是车头右前方有破损
*初判表出来表示我方涉嫌未礼让行进中之车辆优先通行,
对方则是尚未发现肇事因素
六、问题:
1.因为视线死角没办法看到左方来车,所以未停止车辆再行进我知道自己有过失,
但是对方也是行进中而未停止, 这样我如果提出过失伤害有办法成立吗?
2.对方要求偿车损而提出调解, 但是因为之前态度和要求金额让我觉得不想和他联系,
我可以直接不出席调解等法庭裁决吗?
3.请问如果我想提出过失伤害告诉,可以跳过调解程序直接让法庭裁决吗?
(因为真的不想再和当事人有更多接触了, 感觉很差)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aquariuseric (M)   2018-02-27 17:29:00
警察的笔录有签名表示你同意笔录内容。根据笔录内容做出的初判表。要否定他你就申请鉴定。提告过失伤害,你也要举证对方有过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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