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煽动他人打架?

楼主: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4 16:57:16
基于尊守板规的原则,不揭露发生地点,就是网络上某处吧…
事情的发展上 我本来是无关者 大致上就是某A想告某B妨害名誉之类的罪名。
某A一直强调自己是受害者,但我根本不觉得他无辜,因为他们两人互看不爽,已经在某
板上交火一段时间了。
某A在我看来,有些言词甚至比他要告某B的部分夸张。加上我满讨厌一些网络滥诉的行为
,就留下了下面的文字:
“可笑的是一个自己跳下来跟别人在板上陆续战了两三个月的人,这过程中酸别人揶揄别
人,针对 讪笑 刻意“贬低”他人人格都没少过,现在居然扬言要告?这就像在外面互看
不爽也可以两个人去旁边用非致命的方式单挑解决,至少没有浪费社会司法资源嘛!可惜
虽然双方都有动手,不过一个人老神在在,另一个被揍的鼻青脸肿就哭着要报警了。”
某A看了我的留言心生不满,居然呛我说这是在“煽动他人打架”,触犯刑事罪,他不高
兴的话可以告发我?
本来是不想理他,就回嘴这样触犯刑事罪你就快去找警察。
想不到他变本加厉,竟然去肉搜我的个资寄私信给我
信里是没说他要怎样啦,但就非常刻意,
写出我的名字,然后就说,你爸爸是开XX公司的,你会影响到他喔…你哥哥在XX唸书,你
会影响到他喔…
想请教大家,我的言论有哪边触法,他可以告发我刑事罪吗?
还有他这样肉搜我和家人的个资威胁我,也都无法可管?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10-04 17:08:00
要告早告了
楼主: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4 17:26:00
所以就是想吓不懂的人?
作者: hidog (.....)   2017-10-04 17:30:00
搜寻一下教唆的成罪条件 你这很难成立
作者: yufat (barca)   2017-10-05 01:26:00
你就无视他啊 那么喜欢咬饵 我大概知道你在说谁啦 他也有你就无视他啊 那么喜欢咬饵 我大概知道你在说谁啦 他也有钓过我 我根本懒得回应他 回应白痴就要看精神科? 法院会相信这样就要看医生才有鬼
楼主: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5 01:41:00
那这种人去乱告,受害者还要跟着跑司法程序,一点保障也没有吗?
作者: yufat (barca)   2017-10-05 01:55:00
没有……没空的话收到传票先请假再说 对你有利的东西打印好寄陈报状过去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10-05 10:21:00
我也知道你在说谁啦,不过你就看人家告什么再说吧不会是煽动别人打架的啦有威胁你家人,你就蒐证去告不过你都承认私信骂人白痴了,到底是谁在浪司法资源呢?
作者: hidog (.....)   2017-10-05 10:40:00
你都骂回去了...老实讲,你们半斤八两...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10-05 11:10:00
AB之间的事情,有超过法律界限的,他们去互告你跳进去骂人干嘛 XD 觉得被威胁的话记得蒐证阿
楼主: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5 11:39:00
哦,谢谢你的宝贵意见呀对了,请楼上不要随便猜测喔,这纯粹只是隐藏了真实资讯的案例讨论而已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10-05 12:10:00
如果B的确有在网络上骂A。那的确是有可能判公然侮辱。不过要看B是否有指名并检察官是否认定B的言词是否属于骂人然后A搜寻你的资料。如果是属于网络上公开可供查询的资料。并不违法。
楼主: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5 12:12:00
跟本板无关事务不在这里争吵,也请楼上去看看板规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10-05 12:13:00
威胁部份如果他有在信中实际说明他对你家人如何不利。那就有威胁的可能性。可以蒐证去提告。
楼主: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5 12:14:00
另回 H,那位说自己有精神疾病的某A,可是拿肉搜来的个资威胁我呢!还不只针对我,还要拉我家人下水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10-05 12:15:00
至于你在私信骂对方白痴。因为是私下。不属于公然侮辱。但是对方可以用民法184条行为侵害人格权去起诉你。会成
楼主: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5 12:15:00
我会对他蒐证的,一样谢谢你宝贵意见喔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10-05 12:16:00
案。不过判刑的机会不大。可能对方只是想看看你长什么样子然后把你在网络骂人的事情告诉你家人而已吧。不客气。不过威胁要有具体事证。建议你可以把他具体威胁你的事情备好资料。直接去警局报案。这属于刑法305条。
楼主: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5 12:20:00
其实我跟我家人说了,他们说对方想找你家人麻烦,你只骂他一句白痴就放过他了!看来我个性真的太温和了,也算某A好运吧!我本来也想说对方都说自己有病,就别计较了。不过现在我家人比我生气,说要告就来,顺便看看对方哪边混的!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10-05 12:25:00
法律本来就是用来保障人民的权益。毕竟弱势民众相对之下还是较多。如果觉得自己权益受侵害。建议可以去跟政府的法扶做咨询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楼主: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5 12:33:00
我家人其实也都满理性温和的,大概就一时气愤吧。见了面如果看某A真的精神疾病严重,搞不好还会同情他呢
作者: hidog (.....)   2017-10-05 13:00:00
这边对你们的纠纷没兴趣,想发泄请去hate版回应T大,我个人的做法会是这样. 遇到会提告的我会离对方远一点,我不会想要没事跑法院. 除非时间多闲著没事干.
楼主: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5 13:16:00
谢谢楼上提醒,真的单纯案例来询问大家而已。我看除了一个spmark硬想带入跟看板无关的纠纷,其他发言都还满理性的,也谢大家回答喔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10-05 14:03:00
PTT这个社群大家都是无偿互相帮助的。所以有人愿意帮忙解惑都都要心存感激。SP也是好意提醒你那是AB之间的事就是了。
楼主: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5 14:31:00
他提醒的部分我已经公开感谢他的意见了。他意图带入无关本板的纷争,我也是同样好意提醒他要详阅板规,不要做出违规的行为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10-05 14:35:00
我没有带入与本版无关的纷争喔差别在于我没寄信给你,你不是"回信"给我,而是直接寄信骂我也很讨厌那种把自己话塞在别人嘴巴里的人在法庭上当过这种律师不少次,你这套别拿来法律版用
楼主: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5 14:44:00
第二次了,我只好请板主处理,请自重静候板主处理 不再回应您的挑衅谢谢板主协助处理 辛苦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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