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尊守板规的原则,不揭露发生地点,就是网络上某处吧…
事情的发展上 我本来是无关者 大致上就是某A想告某B妨害名誉之类的罪名。
某A一直强调自己是受害者,但我根本不觉得他无辜,因为他们两人互看不爽,已经在某
板上交火一段时间了。
某A在我看来,有些言词甚至比他要告某B的部分夸张。加上我满讨厌一些网络滥诉的行为
,就留下了下面的文字:
“可笑的是一个自己跳下来跟别人在板上陆续战了两三个月的人,这过程中酸别人揶揄别
人,针对 讪笑 刻意“贬低”他人人格都没少过,现在居然扬言要告?这就像在外面互看
不爽也可以两个人去旁边用非致命的方式单挑解决,至少没有浪费社会司法资源嘛!可惜
虽然双方都有动手,不过一个人老神在在,另一个被揍的鼻青脸肿就哭着要报警了。”
某A看了我的留言心生不满,居然呛我说这是在“煽动他人打架”,触犯刑事罪,他不高
兴的话可以告发我?
本来是不想理他,就回嘴这样触犯刑事罪你就快去找警察。
想不到他变本加厉,竟然去肉搜我的个资寄私信给我
信里是没说他要怎样啦,但就非常刻意,
写出我的名字,然后就说,你爸爸是开XX公司的,你会影响到他喔…你哥哥在XX唸书,你
会影响到他喔…
想请教大家,我的言论有哪边触法,他可以告发我刑事罪吗?
还有他这样肉搜我和家人的个资威胁我,也都无法可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