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家位于三楼、买房两年多(前屋主有整个翻修)
、二楼跟四楼五楼的屋主是同一个人、公寓并无管委会
本来四楼是长期租人做机房、并无住人
直到前阵子、楼上租约到期不租了!
在整理拆铁架敲敲打打然后做隔间做清洁!
(这部份是否符合他有动过工这方面的问题?)
我家客厅上方天花板就出现裂痕、厕所天花板开始漏水、
漏水当天我立即传Line联络楼上屋主!
楼上屋主请我先上顶楼把四楼的水开关关掉、
漏水就缓和直到停止。
与楼上屋主联络约时间、他也请他的土水师傅一同来我家看跟着去四楼抓漏、
师傅是说漏水点是马桶后方墙壁里的水管破裂、师傅也说了房子30几年没翻新、
四楼楼地板龟裂(一直强调是地板裂痕是地震造成)
因为楼上长年租人做机房放置大量电脑主机、并无整理、
厕所之前有水泥底座的那种浴缸、那天陪同上楼看到浴缸敲掉并未再做防水跟整理、
整个浴缸底是敲掉后裸露水泥地这样!
楼上屋主也请他的土水师傅帮他估价、他想整个重做厨房浴室跟前后阳台!
当下也麻烦他处理并跟他道谢!
问题:
直到楼上准备动工、楼上屋主传讯息来
说:
法条第12条说年久失修或地震造成的、维修费用因由上下楼层共用负担(渗水部份的责任
及费用)、他会请师傅施工后(整修的施工)找出漏水问题再跟我报价
并说要是这次楼上他处理的话(我要是没负担金额)、以后二楼厕所及任何地方漏水要我
比照他这次这样办理全权负责、
我是跟他讲、该我负责的部份我并不会逃避
但我不接受事后报价、也强调尔后二楼漏水只要是我方造成我也一定会负全责!
结果楼上现在在开始讲漏水问题还没抓到、谁的问题都不知道、师傅是他请来的
他前后也找了两个师傅来看!
现在在说也可能是公共管路、要在找人来看
关于楼地板硬说是地震造成、这个我不能接受、说楼地板渗水这部份部份我要负担
拆水泥浴缸也可能造成地板龟裂、问题很多、怎么可以跟这次漏水混为一谈、漏水源头他
的水电是说马桶后方墙壁的水管破裂!(他自己还补充说他的租客清洁时只有用到洗手台
跟马桶、地板并没有湿)
公寓整栋本来就都是他家的、我是跟他兄弟买的已整理好的三楼、房子年久失修、楼板本
来就薄、任意房客在楼上敲打(楼上本来就没有在关水开关)也没有滴水现象、直到楼上
要搬离、敲打铁架、做隔间等等问题才开始总总呈现!
后来我也传了第十条部份跟第十二条后面的但书给他参考、现在对方已读不回
是我的部份我会处理!但是他说以后二楼任何地方水皆要我处理!这个我还真的不能答应
他
想请问这要如何处理最为恰当、谢谢
再来需要调解及法律部份我该如何准备、谢谢
调解是要在他的所在地还是发生事情的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