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几年前祖母过世,留下一些土地,但因为某些因素,
先将土地让大伯一个人继承过户~待日后协议好,再行过户给其他子女!
现在,大家已经协议好如何分配土地,但本人有些问题想问各位先进?
问题:
1.请问家父可以直接将分得之土地过户给我大哥吗?(跳过家父)
2.若是不行,土地在过户给家父之后,多久才可以再过户给子女?
3.在代书那里办理过户手续时,需注意什么细节?以防权利受到损害~
4.若由本人至代书事务处代办,需要那些证件及书面资料?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