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20170710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无,对方自称有手擦到,不知道有无去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事后有去警局做笔录
因当下对方停下来讲一讲就跑了,我也跑去追,所以现场已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我有保强制跟第三人,目前只有在保险公司备案
对方看起来就只有强制险
五、事实经过:
我方为大型重机,对方为普通重机
同一车道行驶中,因为小塞车所以速度都没很快
我做的笔录是写两车平行时,我在车道最左边,对方在车道最右边
对方忽然由右往左大偏行,擦撞我右后方的排气管
行车画面:对方是后面装有绿色后篮的机车
https://youtu.be/6cSjZVDG7JM
我有申请初判表
我方:尚未发现肇因。
对方:移偏左行驶时,疏于注意左侧车辆,并保持两车之安全之间隔
联络对方不认帐,说他是前车有路权,是我超车不当
我应该要负全责,而且他还有受伤,然后一直鬼打墙
然后听到那根排气管要1万4,一直说我乱喊价欺负他老人家....
六、问题:
1.对方笔录一直强调手有擦伤,虽然我无肇责
但法院的过失认定好像不是这么简单
请问对方提告伤害成功的机会高吗?
2.现在对方装死到底,所有的事都不闻不问
如果我拖过6个月再对方是否就丧失提告伤害的机会?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