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请问这样算和解吗?

楼主: sangod (sangod)   2017-08-31 10:08:23
事实经过:
多年前我弟一时失虑偷取同事的钱财约新台币1500元,后来对方原谅他,
我弟归还赃款外有多给了一些聊表歉意,对方也不再追究没有报警,但现
在因为某些缘故对方又到警局对我弟提告窃盗了。
问题:
对于窃盗的部分,我弟觉得他有做过应该受罚,目前希望可以争取缓起诉,
但事隔将近四年,当时也没有写下和解书,只有该同事与另一个同事的对
话纪录有写到“当时我是原谅他的 没有报警处理”请问这样能算当时和解
的证明,争取缓起诉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恳请提出需补充之
处,感谢!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31 13:20:00
该同事可当证人,对话可当证物
作者: GARY4242 (小香蕉)   2017-08-31 23:07:00
已经过了追诉权时效了吧
作者: yesohya   2017-09-01 00:24:00
四年一定没过 没这么短的
作者: SYLVESTRAL (大头)   2017-09-01 23:53:00
刑事程序和解只能让检察官观感好一点
作者: bsjimmy (BScorpion(蝎~))   2017-09-03 18:52:00
追诉期过了吧 刑事的比较短还没过 不好意思 非告诉乃论的比较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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