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隔壁邻居半夜开音乐太大声,多次警告屡劝不听,也有报过警但是没有用。
噪音是重低音那种咚滋咚滋,房间就像是在夜店门口的感觉;
最大声的时候房间都在震,开音乐最大的时间通常是半夜两点到四点之间。
甚至威胁如果敢再报警干扰他放音乐,
就要叫建管局来拆我们家房子(我们家算是有点加盖的违建),
说他认识建管局的人,下礼拜就能把我们家拆掉。
问题:
这样是否构成恐吓罪?
如果确实构成恐吓罪,提告后他会有什么惩处?
如果无法解决噪音问题,提告是否是好的选择?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