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房贷的钱被银行扣住不能用

楼主: ypfka (山王)   2016-11-04 09:33:50
事实经过: 买预售屋,房地总价金为1000万元,
和建商约定的付款条件是300万元依建筑进度支付,
,700万元由我向银行贷款支付,
但因为银行征信后,可以让我贷到750万元,
所以我就贷了750万元。
拨款当天,700万元直接进到建商的帐户,
50万元进到我的帐户,也从拨款当天开始计算“750万元”的利息。
但当我隔天去银行要领这50万元时,却无法领出,
被银行告知的理由是:因为银行是第二顺位抵押,
要等到建商的代书把房地第一顺位抵押权涂销后,我才能动用这50万元
时程约2个星期左右。
问题: 1.银行有可以暂时不让我动用这50万元的法律上原因吗?
2.我认为公平的处理方式是,不让我用50万元没关系,
但要等到让我能动这50万元的时候才可以算这50万元的利息,
否则银行就这一段不能动用50万元的期间根本不算借钱给我,
却赚了这一段时间50万元的利息,超级不合理。
有熟悉银行放款业务的人士能回答这个问题吗?感谢
作者: yesohya   2016-11-04 10:18:00
这银行(代书)太混那一天(轮到你到柜台几分钟)就可以了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11-04 12:12:00
实务上是这样子没错,但两个星期有点太长了一点,我论是部分涂销,搞不好还多间房子一齐涂销。
作者: yesohya   2016-11-04 12:14:00
我也猜银行懒想整批一起办 XD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11-04 12:14:00
真要细究的话,消费借贷契约或其附件应该会有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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