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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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有 有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 有 否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有 无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发生车祸的时候是绿灯我是直行车,对方是一对情侣,骑车的男生还未满十八岁,机车
车主是座后方满十八岁女生的机车,他们在十字路口处没有待转的情况下直接左转,
而我在闪避不及的情况下从后面车头撞上他们,而那个路口是有待转区的,我骑在外侧车
道,他们直接左转我反应不及.
六、问题:
我方和前方驾驶已和解,后座的女生却告我方伤害,那我们可以告那个后座女生?
问很多法律咨商的人,很多都说我们已经和驾驶者和解,所以没办法告她,但也有说可以告,
那到底可以告吗?还是只剩下民事的部分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