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提过这件车祸,但后续想请教各位先进,感谢~
一、车祸发生
今年六月底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脚掌蹠骨骨折,
(蹠骨为脚掌侧面一块小骨头,目前已可一跛一跛行走),
当事人怀孕初期轻微出血,一个月后小产,因此对方无视此事实存在。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由于在自家大楼停车场发生,加上没现场报案,
事后双方有去备案。监视器有录到相撞的几秒画面。
但警方说自家停车场不符合道路管理条例,
无法鉴定责任,造成各说各话罗生门。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当事人开老公的车,但老公逾期忘了缴费,造成强制险为空窗期。
五、事实经过:
当事人载两个小孩斜坡倒车入库,
和对方正要下斜坡的机车擦撞,由于停车场设计不良,
两造只有在相撞那霎那才看到彼此,
对方机车虽踩刹车,但已进入当事人的车道内,
对方认为她已踩刹车,是当事人撞她,
所以狮子大开口要求12万,
明明所有单据(连同医疗、出租车费、工作损失等)不到六万元,
却在调解委员会,还找议员去关说,
后来调解委员看到议员,就只站对方说十二万算合理。
对方气焰很高,12万完全没弹性,直说要提告。
协商破裂,现在可能准备走法院了。
六、问题:
唉,当事人只是要接送小孩,倒车入库进自己停车位,
却发生一连串鸟事。
请问若走法院,需要找律师吗?
(律师费不便宜,怕花钱没效果,尤其对方很卢)
有无擅长谈车祸的律师可推荐?
感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