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7/25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驾驶及乘客擦挫伤,无验伤,有诊断证明,我方没事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对方有移车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保第三人责任保险,对方未知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行经路口时我绿灯起步,对方闯红灯撞击我车尾,我往前滑行约10公尺后停下,对方摔车手部及腿部擦伤
现场监视器全坏,旁边店家监视器没拍到灯号,有目击证人作笔录
对方一开始说不用送医,但在目击证人作笔录时即称身体不适送医
对方打电话声称脊髓受伤,索赔10万,但诊断证明为手部及臀部轻微擦挫伤
第一次对方与保险公司私下约出谈和解时对方又要求20万赔偿,保险公司表示擦伤最多赔偿2万
目前肇事责任判定表申请中,已收到对方向区公所调解的开会通知书,下周三开会
六、问题:
请问各位这种小车祸擦伤有可能要求这么高额的赔偿金吗?
若调解失败进入司法程序后该如何应对?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