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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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有 有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 有 否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有 无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发生车祸的时候是绿灯我是直行车,对方是一对未满二十岁的情侣,骑车的男生还未满十
八岁,是骑乘后方满十八岁女生的机车,他们在十字路口处没有待转的情况下直接左转,
而我在闪避不及的情况下从后面车头撞上他们,而那个路口是有待转区的,我骑在外侧车
道,他们直接左转我反应不及.
六、问题:
我想问一下,我方挫伤,对面后座擦伤的情况,我方请假4天,对面却请1个月,那我们和对方
驾驶已和解,以我方3他们7,那对方后座请假一个月,我们是否真的要赔他一个月的钱(赔3
分)? 还是可以说他们擦伤为什么可以请那么久.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