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受好意施惠之人的责任

楼主: s0961422137 (BowFish)   2016-08-22 08:44:42
一、车祸发生日期:
不确定,约两个月前。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有受伤,目前在医院。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详情不清楚。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不清楚。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以下称甲)某日请其好友乙开车载他回家(没有工作上从属关系),在路上却撞到骑乘机车双载未成年、无照的丙、丁。
六、问题:
想请问,甲是否应该在开庭时称自己没有在注意乙开车的情形、没有叮咛他该注意路况,避免法院认定甲对乙有事实上的监督管理能力,认乙为甲的使用人,让甲负民法188条的连带赔偿责任(之前老师好像有说过)。
另外,也怕乙如果有委任律师,会因为了减轻乙的责任要甲怎么陈述来分摊乙的责任。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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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6-08-22 09:04:00
我很怀疑甲和乙是不是真的是朋友?如果是好友,怎么会这样?况且,是甲请乙开车载他回家的...
楼主: s0961422137 (BowFish)   2016-08-22 09:51:00
其实是我想帮甲脱免法律上的责任,而甲想帮乙负担一些道义上的责任那是法律外的事情。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22 11:55:00
乘客是没有责任的,除非乘客叫司机超速/闯红灯等等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8-22 14:15:00
本来就不关甲的事。除非是乘客向对方求偿才会有责任分摊的问题又或是乘客明知驾驶有问题(无照啦酒驾啦嗑药之类的)否则188就很明显是"受雇人"了乘客对驾驶的驾驶行为一般来说不可能去监督啊...他怎么踩油门怎么转方向盘又不会先问乘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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