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伤害罪的调解程序

楼主: weswes (wdwd456)   2016-07-03 22:32:02
事实经过:
家姊日前遭到正在同居之男友施暴,已去验伤。
但是家姊工作繁忙而且想给对方一条后路,并不想提出告诉,想用调解的。
这应该是一条普通伤害罪。
问题:
要如何跟警察讲才能进入调解程序呢?是不是只说要备案警察就不会很积极理会?
而是要直接说,我要提告,警察就会问你要不要调解,是这样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missjillian (喔喔!!)   2016-07-14 10:25:00
若是已同居,可用家暴程序处理(但你姐应该不想)我是建议先提告,若对方反省再撤告比较可以保障权益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6-07-04 06:59:00
普伤有六个月限制,如果要逼对方,要先报案。
作者: bsjimmy (BScorpion(蝎~))   2016-07-04 01:16:00
要提告 找警察 要调解 去调委会 就是这样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7-03 22:37:00
调解不是警察的业务,你找错对象当然没结果 = =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6-07-03 22:51:00
警察局不是包办的衙门 不要再害他们了
楼主: weswes (wdwd456)   2016-07-03 23:29:00
所以就到警局说 我要提告 再去法院调解 这样子吗?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7-04 00:02:00
要调解请自行向乡镇市调解委员会申请。目的只是想调解的话,就别去法院消耗司法资源,而且也很浪费时间。调解各个公所都可以申请,现在好像还可以线上申请。另外,备案没有任何法律效果,特别是告乃罪。比有人来警察局借厕所也好不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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