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我朋友他在民营的加油站打工,因为要考试了所以他请了一天假,想读书,结
果公司对他说如果拿不出证明就不但没那天的新水外还要倒扣500元,而且钱不是从薪水
扣是他们要自掏腰包拿。
他还因为迟到几分钟(都10分钟内),被倒扣了300元。
问题:
1.我认为是不合法的,但他说没有人跳出来反驳,所以他不知道这样对不对
2.他说他当初有签类似契约的东西,但因为太多内容就没看仔细,现在公司跟他说他有条
约有写代表他也同意。(契约只有公司拿去,没有备份给朋友)
不过他只是领时新的pt,应该是做多少算多少吧?
而且倒扣觉得很不合理
想请问大家的想法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