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qqlink (小Q)
2016-05-19 21:34:48事实经过:
105/5/17收到一封存证信函,但内容与事实不合。
105/5/18已用存证信函方式回复,其中部份内容为︰
本人于民国104年5月17日收到贵公司所寄xx邮局第000000号存证信函,
今天惊觉我的年份写错了。
应该是105年才对。
还有邮局名称有一个字我也KEY错。
问题:
请问是否该重寄一封呢?
日期和邮局名错一个字,这样会影响存证信函的效用吗?
此外,对方要求于5/23前回复,
请问是以邮局收件邮戳日期为主,还是对方签收日呢?
请大家帮忙解答,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