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105年4月初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机车 有受伤,当下有送医及验伤
对方:汽车 无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做笔录,无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个人意外险
对方:强制险,好像还有车险(他说他保乙种,不太清楚保险的部分)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车祸路段为三线道,对方开在最右侧右转道,我则是停红灯在中间道最前面机车区,绿灯
时他没右转而是继续直行(警察有说他在右转道直行已违规在先,但并未开他单)
但因前面道路缩减,所以他从右边道欲左切入直行车道,就撞倒原本正在中间车道骑车的
我,后来他跟警察说A柱有死角没看到我,加上在看右边待转区的人没注意到,所以愿意
负全责,警察问是否需要做事故分析,他也说不用,没有异议。
六、问题
不好意思怕标题写开价让人观感不好(实在找不到其他词)
我的受伤状况为:撞到头所以头晕三天,手,脚,膝盖,脚踝多处擦伤,以及双脚脚踝,
膝盖扭伤肿一大包。
目前对方保险业务有与我联络说列表给他需要理赔的项目及金额,当时修车花了5000是对
方来帮我付掉的
目前我需要实报实销理赔的项目为:
看医生(都有收据) 2500 元
无法上班的日薪*天数后 7000元
────────────────────
9500元(但加上对方先付的5000修车就约15000
)
想请问版上有经验的大大,若跟他再要求其他赔偿10000元(这样这次理赔总金额为25000
)会很过分像是狮子大开口吗?
因安全帽坏了也要换(但还没换,以前也没留收据,好像不能列表在财损里?)、未来还
要去骨科不知道推几次、加上亲友建议需要额外的精神赔偿而不是等对方的红包……
目前不打算走法律程序,但第一次出车祸实在没有经验,主要困惑卡在因没有骨折这类较
严重又需长久复原的状况,不知道如果请对方额外赔偿10000元会不会太多呢? 实在不知
道怎么评估精神赔偿这部分,希望有过经验,伤势也跟我差不多的大大可以给我一些意见
,让我可以回复保险业务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