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这样算是侵占遗失物吗?

楼主: Tbyme (自我成长)   2016-03-15 20:48:57
事发经过:
我朋友三人在咖啡厅捡到一个皮包,他们原本打算送去警局,后来在车上讨论觉得怕生出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就把皮包随手丢在路边(这附近都没有监视器,所以不知道皮包最后是谁捡走了),因为咖啡厅的监视器有拍到他们拿走皮包的画面,警察以车追人找到车主,后来又找到另外两个人。
问题:
现在他们收到地检署的传票非常害怕,他们这样的行为真的构成侵占遗失物吗?他们需要与被害人和解吗?
作者: Woqeker (窝颗ker)   2016-03-15 20:52:00
失主能证明他拿走东西 他能证明自己没侵占吗? 不是你的要嘛送警局 要嘛不要拿 拿了就自负责任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3-15 21:19:00
这种鬼话会有人信= =?
作者: volenty (贝果鱼)   2016-03-15 21:21:00
哎呀~~~侵占遗失物是属于非告诉乃论.....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3-15 21:36:00
认侵占遗失物比较轻认毁(弃)损(坏)是告诉乃论各有优劣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03-15 21:36:00
我们信了也没用阿,我是失主肯定不相信XD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3-15 21:46:00
我是失主我会信他是拿去丢没要侵占(毁损比较重) XD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03-15 22:15:00
你摸摸你的良心相信吗
作者: gsmzxcvbnm   2016-03-15 22:22:00
有看过哈利波特吗? 人生在世还是有点智商的好
作者: jacky1989   2016-03-15 22:29:00
送警局不留资料也可以啊!!!有什么不必要麻烦,不懂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6-03-15 22:30:00
怕生出不必要的麻烦?当初送到警局或是交给店家就没你们所有人的事了啊...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03-15 22:47:00
刑法第337条侵占遗失物罪,处五百元以下罚金(合新台币最高就一万五千元)。就交给咖啡厅。怕事的话,甚至就不要捡,以免有人叫你姐夫或姑爷的。你朋友的问题不在刑责,而是处理事情的方式。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3-16 09:20:00
捡了才说怕麻烦丢路边? 你问我,我不信XD
作者: SoaringHawk (疾光)   2016-03-16 09:35:00
现在有证据证明是你朋友拿的轮到你朋友举证他没侵占意图吧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6-03-16 11:38:00
你自己可以说服自己吗? 如果不是你朋友行为,那人家现在也许可以从店家或警局等方面找回,但是你朋友拿走又丢掉,很难说服正常人啊.
作者: g243536 (来打台球巴~)   2016-03-16 13:04:00
我也不信~ 所以你们只有看怎么才能合解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3-16 13:16:00
诚挚建议在庭上不要讲这些鬼话,认罪悔悟求轻判吧讲这些根本看不起检察官跟法官的智商
作者: Woqeker (窝颗ker)   2016-03-16 13:24:00
g大 侵占不能和解呦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3-16 14:43:00
民事和解可以求轻判,不过,刑度这么低就自己考虑有没有必要吧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6-03-16 15:57:00
活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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