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路边起步被撞

楼主: genius17 ( )   2015-08-12 18:21:32
一、车祸发生日期:2015.8.11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是汽车驾驶,无受伤,撞上来的是一位五十多岁的妇女,送医检查脚部有骨裂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做了笔录,现场没有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保险,对方不清楚,事发当下没有联络保险公司,做完笔录才联络
五、事实经过:
我开车从路边准备起步,先打了左转灯,
后照镜没有看到来车,就稍微把车子滑进车道,
看前面也没有问题,往前开一点点时,后方摩托车撞到我左后车门。
撞击后机车滑到内线车道,骑士坐倒在中线,
无明显外伤但脚无法站立,经路人报案送医。
我车子因为当下没有急煞,往前滑动约一个车身。
警方有来拍照,做了酒测之后先去医院看完伤者,
晚上我再独自到警察局做笔录。
六、问题:
原先认为我已经做到该注意到的所有事项,
包括看后照镜跟打方向灯,
开非常慢,不是突然冲出来,
后方机车提供的行车记录器中,我车身已经出来一半,
机车没有煞车跟改变行车方向的动作直直撞上。
本以为责任归属应该不会太大,
但上网看了类似判例说到直行车拥有路权,
责任归属几乎都是起步车的错,让我十分紧张……
在这种情况之下,我有没有机会在责任判定中是比较轻微的一方?
如果对方要求高额赔偿,我应该如何应对以争取自身权益?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5-08-12 18:37:00
让法院判就不用怕对方狮子大开口
作者: a0131200 (DoDo)   2015-08-12 18:41:00
你是从内车道左转还是外车道?喔我看到了 如果你要肇责较轻的话要举证当时确实是死角 没看到那台车不然你移车出来时 有全程注意后方来车的义务这点对你较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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