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104/06/04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已开立诊断证明,手脚擦伤、颈椎需回诊观察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处理,笔录于06/06完成
车祸保留现场状态,警方到场时已坐救护车送医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有保险,目前资料送审中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06/04 19:25下班经过台南市新市区三民街,欲经78巷口时狗由右前方冲出(约距离两公
尺)。立即按煞车后前轮还是撞上狗,人摔出车滑行。有目击者为狗饲主隔壁住户
※车祸地点为T字路口、路口无号志,无违规,车速不到40km。
保留现场并且马上报警,警察到之前已坐救护车离开。
示意图:
http://i.imgur.com/O1XUzsw.jpg
六、问题:
今天06/20询问承办警员表示还未联系到狗饲主,且警员说没有明确事证能证明狗就是他
(饲主)养的
,跟我说如饲主不愿意承认就无法求偿。
目击者表示不想与邻居结怨,不愿出面指认(事发当时目击者有告诉我说狗是他邻居的)
车祸时狗有项圈没有系绳,昨天经过车祸地点时有看到被绑在家门口。
只能等警方找到对方?对方也有承认狗是他养的才能求偿?
现在只想要把车修好,医疗费用看对方态度。但警察说他很忙…态度很消极…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