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谎报刑案

楼主: yosa (存一寸光阴 换一个世纪)   2015-05-26 21:11:19
事实经过:
因先前遗失健身房会员卡,加上个人想自行记录入场日期,
于本月20日请柜台人员查入场记录,但有确定没入场的日子却有记录,
而今天26日想再确认5/20~5/25这段时间有无入场记录,
柜台人员给的资讯是除了我以外有人使用入场。
因为上述事情今天中午到网络警察局报侵占,
下班时警员跟我连络,而我到分局去做笔录,
将近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警员很细心)。
而方才健身房打电话给我,向我致歉,
说健身房有两位同名同姓的会员,
柜台人员当时帮我查询时是输入名字而不是编号或手机号码,
(两次且不同柜台人员查询都是用名字去查的)
导致出来的结果让我以为有别人使用,
警员到场时他们以我的手机号码查询才发现资讯错误。
问题:
1. 我已经做完笔录了,侵占可以取消报案吗?
2. 这样我算谎报刑案吗?
3. 健身房有需要负责任?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Rhodenbarr (Bernie)   2015-05-26 21:25:00
在做一次笔录简单陈述是误会 然后请健身房出具书面基本上无未指定犯人诬告故意的话 不构成犯罪
作者: ixixet (= =)   2015-05-27 06:51:00
将健身房跟你联系的资料留存,预防万一(诬告)
作者: googlemap420 (感谢大大无私分享)   2015-05-27 15:36:00
侵占是告乃可以取消 只要你不是无故乱告就不算谎报诬告也没那么容易成立要不然一堆政治人物要进去了这算消费纠纷吧 想追究投诉消保会
作者: xiangming (乡民)   2015-05-27 15:47:00
自己权益受损还要担心惹麻烦 所以说法律都是吓好人用的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5-27 16:32:00
啥时后修法侵占变告乃了?连侵占遗失物都不是 = =
作者: xiangming (乡民)   2015-05-27 16:50:00
侵占是非告乃喔 不过财务纠纷大多可以和解换缓起诉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5-27 17:52:00
你不是恶意诬告的话 警察或检察官调查查无此事就结案了顶多你只是增加他们工作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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