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103/12/16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驾驶及乘客受伤,有到医院验伤
对方无人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且有做笔录,但肇责都归我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对方说是新车有保全险
我方有保第三责任险,都有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我开车在高速公路上内二车道,林口泰山回台北路段,因我发现快撞上前方车辆,故紧急
煞车且转向内侧车道,因故撞上内侧车道车子,当时时速大约80
六、问题:
对方表示他车是刚买两个月新车所以进原厂修理,修了整整两个月才修好,修理费用约31
万,因我方有保险,修车费用都可由保险公司赔给他,104年4月2日我们跟对方约了调解
,但在调解上对方狮子大开口,他说除了修车的部分,他还要另外要求其他费用,1.车子
差价-他说他买车85万,一落地变65万,被我撞了他请人估价车子因为事故车只值35万,
这差距30万要我负责。2.交通费-他说他一天交通费要1000元,两个月就要6万块,也要我
负责(但他也没有单据之类证明)。3.当天车祸拖吊费用6250元。
因为我无法接受这金额,所以也调解失败了,现在只能让对方上法院告我,我想请问这样
子通常都会要赔到这么多吗?因为我真的没听过车祸后已经把车恢复原状,还要负责差价
,实在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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