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这样是否能当证据

楼主: jay0824 (静.白色)   2015-02-05 14:42:15
事实经过:
不好意思,想请教各位先进一个问题。
我的手机门号转给公司使用且手机是公司购买,日前老板借故借我手机去看,但
却偷看我LINE的对话纪录,对话纪录里刚好有我跟离职的前员工提到我之后
可能会过去他那边上班,然后里面有一句我提到"我的客人现在都帮你拉过去你
那了"。然后还有我朋友或亲人要买电脑我有跟他询价的纪录。
问题:
我老板现在说要告我背信,我也收到存证信函请问这会成立吗?虽然手机是公司
的,但LINE是我私人帐号而且我并没有说要给老板看我的LINE,他私自
汇出并截图,这算违法取得证据吗?而我的朋友跟自己私人的旧客户要买电脑我
跟别的公司询价还有拉过去那句这会成立背信罪吗?
好烦人啊..希望各位大大能不吝解惑....
**补充一下,之前有跟公司签保密条款,内容大约是不能泄露公司营销秘密,好
像还有2年内不能去同行业上班的样子。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5-02-05 18:08:00
赶快找律师协助,如经济有困难,可向法扶基金会求助。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2-05 18:47:00
很拼欧~~~~手机是公司的,门号也是公司的更不用讲里面存有背叛公司的明确证据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5-02-05 21:08:00
想办法去跪你老板吧,这个找律师大概也输定了..
作者: MELOEX (MELO)   2015-02-06 00:45:00
这不是背信什么才是背信 而且连证据都帮公司准备好了0.0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2-06 10:30:00
毒树毒果 vs 比例原则,这两样下去,这证据还是有证据力要追查背信罪等本来就不容易取得犯罪证据,换言之取证方式即使有某些程度的过分,尚不影响证据举得效力而本案手机与门号(费用也是公司缴的),属公司资产今天犯罪嫌疑者把证据留在这上面,被公司查获扣留那.....有什么辩解呢??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2-06 11:10:00
如果是偷手机拿到的证据会中毒树果理论但如果是合法借用无意间看到本来就不会中毒果树理论了更何况我国并没有完全采用毒果树理论
作者: SoaringHawk (疾光)   2015-02-07 17:23:00
从原po你回文重心是想拼证据能力有无如果真有证据能力,请你考虑能不能负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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