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车祸发生在半年内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皆无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笔录,无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我只有保第三人,无车体险,有联络保险公司,对方无保险
五、事实经过:
为双向单向道,我有注意前后车都停止后,开始路边停车,倒车右方的停车格
后车不想等我停好车,在我停车未结束,车身是斜的同时,逆向超车撞到我左车头
车速的话我是慢速倒车,对方车速不慢,车身长达两三片的刮伤
初步分析表: 我方倒车未依规定/对方行车未注意车前状况
整条山路都是双黄线,但相撞处的左方是停车场入口,铺了大概12公尺长的地砖
没任何线,只有对方撞车停止点的前车轮出地砖了有双黄向线
且对方整车逆向在双黄线另一边
六、问题:
一开始第三人保险说很少见的车祸,跟我说赔对方5成之类,我跟他说赔他3成才对
保险也觉得说法合理。
但对方主张没逆向超车,是因为我倒车,但他又有后车没空间倒车才无奈超车
说他没有错,7/3不要,强调连5/5也不接受
最近初步分析下来了
车祸分析表: 我方倒车未依规定/对方行车未注意车前状况
1.请问倒车还有什么规定? 应该只有注意吧?
我觉得我已尽到注意责任,路边停车时车身斜的时间点
根本没法注意到左后方的不该出现的逆向超车
而他停车点的前车轮有双黄线了,这样不算逆向吗?
2.请问一般来说我责任真的是5成吗? 虽然我是倒车
但对方"行车未注意车前状况" 撞到我左车头,我直觉对方责任较大
还是实务不是如此?
对方最后说修车费各自吸收,他没保险看来是不打算赔我任何钱。
如果法律上责任是55的话,想跟对方谈判到由我保险的第三人赔对方
对方赔我修车费
如果法律上责任是73的话,请问在不想花钱申请鉴定下
想追求73的公平正义还有什么方法吗?只能打电话一直跟他吵? 申请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