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大家耐心看完,叙述上可能有点不清楚或是后续处理的矛盾,
但真的希望大家能帮帮忙给我一些建议,排版上请见谅!!!
事实经过:
在露天拍卖买到假货卖场有标明 {绝无仿冒品,劣质品} 的字样说明,
金额不大(仿品$1350,真品$2600),
***此交易特别的是使用[第三方付款PchomePay支付连]
款项完全还没入进卖家的户头,要等10天后才会转入,
但如果要退款必须双方清楚告知,才可以取消交易,
并将双方沟通资料传给露天客服,支付连也才会正式退款***
卖家当初虽说愿意退款,但一拖再拖,
也不清楚告知我露天退款流程要如何动作,
卖家消失14天。
刚好也联络上另一位受害者12/9也去保智大队告发卖家[侵害商标权],
经鼓励之下我隔天也跑去附近警局报案_诈欺
(其实是警员帮我立为[诈欺案],本人法律不好
,不知道这样到底算什么罪)
当初只是为了拿到报案三联单...
#因露天支付连要求如果要暂停付款给卖方要有报警三联单#
提告完三天,卖家帐户被冻结后才跑出来跟我说,
他当初已有同意退款(但卖方当时回应
退款的说法模糊,以致无法当成正式证明说服客服双方都同意修改订单),
卖家说她因私事繁忙所以没办法回应我
(明明卖场这14天都有交易发生,在我认知是她刻意忽略,并且拖延时间),
还要求我把商品退回给她,叫我撤告诈欺案,
说我可能涉及:诬告,诈欺,洗钱!!!!@@
问题:
可以跟卖家私下和解,要求她赔偿这几天的损失?
要求她写悔过书?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谢谢大家的耐心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