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lliexian (迷糊蚁)》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民国97年家人被有心人士带去办了好几支门号,但因家人领有身心障碍手册(智能障碍)无法辩识自己的行为,以致于收到第ㄧ期的帐单我们才知道
: 当时有打电话向电信公司反应,但他们认为需赔偿违约金与电信费,我们无法接受,陆续我们有传真身心障碍手册过去,之后帐单也没有再寄过来,以为此事解决,但去年收到委外公司的缴款单,说债权已转让,ㄧ张单子几列条码要2万多块,怎么知道是不是诈骗集团?因为他们从没电话催缴,今年3月他们发支付命令,我们也已异议,现在为调解阶段
: 问题:
: 1.我明白有身心障碍手册不代表无行为能力,但此类人士的辩识能力与ㄧ般人相比还是略显不足(我家人连看童书都有问题了更别说合约),如果真的开庭法官都不会审酌这方面吗?只看签名是不是本人吗?
: 2.对方说因家人情况特殊可给对折,这样合理吗?我家人除了証件和签名是真,手机没拿到电话也不是他讲的,我们要这样妥协吗?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感谢先前各位版大不吝指教,判决结果出来,法官以电话费请求应适用2年的消灭时效驳
回原告之诉。
除此之外,我也真的很感谢那位法官,做诉讼代理人的我,辩论时的法律攻防其实没什么
参与到。
希望弱势团体们在面对诉讼案件,可以寻求现有资源,别因害怕而赔钱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