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爷爷奶奶相继在2004与2006年过世
留下财产 一间工厂 一间住家 一块田地 以及黄金100~200万
我爸是老大 分得田地,工厂跟住家归叔叔
两个姑姑平分那些黄金还有一些保险金(实际金额不太清楚)
(小姑姑完全放弃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
因为叔叔拿的比较多,所以各给我爸和大姑姑一百万元现金
奶奶过世后决定要把乡下土地卖掉来还台北的贷款
但是土地被大姑姑设定,原本说好卖掉土地要给大姑姑100万现金
结果找到卖家后,姑姑又说改150万 不然不肯盖章
妈妈就把土地放著先不卖..找到第二个卖家出价比较高
姑姑知道风声后又说要改拿200万..
反正一直在增加金额..到去年我爸过世后真的经济有问题一定要卖土地
姑姑说要拿300万才肯盖章 妈妈没有答应 姑姑就搞消失
不接电话,姑姑也搬家不知道搬到哪
现在土地无法售出 很苦恼
不知道当初给姑姑"设定"时 有没有规定金额
还是这点可以去哪查?
问题:
1.姑姑这样一直更改金额是否符合法律?
2.土地现在登记在我妈名下,姑姑搞消失是否能够用法律请姑姑出面解决
(因为现在真的很需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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