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涉他板"律师"一案

楼主: depravity (沉沦)   2014-07-07 13:38:09
当事人大家都是专业人士并不需要"生活"法律协助
在本板出现为违反本板宗旨之文章
若再有人刻意以任一方式提起一律从重处分(回答问题顺便偷渡者[含推文]亦同)
水桶半年到十年
于本文并处文章退回
若被侵犯权益者请
1.向板主检举依板规与此公告处理
2.若觉得有必要请向站方申请紧急锁文
除检举违规(可于推文但太久远不保证会看到)外不得回应
违反者将事情轻重亦加以处分
总之别板的纠纷别在这处理
别的提问者他不该承担这别把人家的楼推歪了 = =
生活法律板板主 depravity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