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大概在民国87年的时候向国泰借房贷(正确金额要调资料),利率约9.5%
还了大概3年之后无力还款,债务单上写从90~93年利息90万,扣掉前面缴款
还欠280多万,房子法拍360多万。
还有欠款达六个月多9.5&的10%利息
还有违约金和违约金的利息
最近银行要扣薪资1/3
说要还约22万
问题:
很抱歉因为这是帮朋友问的,所以详细数字不确定
但想问的是这样的利息合理吗?
当然这是他们当初签的合约...可是怎么看都觉得很难还得起
(借三百万一年要还三十万的利息)
另外房子拍卖-欠的本金大概还有70万,也全给银行了
说真的三年利息70也真够多了...
现在银行要来讨剩下的本金5万+利息,大概22万
因为朋友已经过得很辛苦了,而且这笔交易银行其实已经赚了许多
朋友被扣掉这笔薪资的话会真的很难过
请问有没有什么好的协商方法?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