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这样的规定合理吗?

楼主: DMP5566 (Dark Moon Princess MAXX)   2016-05-23 17:11:42
※ 引述《slimgirl8 (slimgirl8)》之铭言:
: ※ 引述《DMP5566 (Dark Moon Princess)》之铭言:
: 你所说的我很多不同意
: 因故我只就部分来回文
: 如以下:
: : 再加上阁下公然说谎的部分
: ^^^^^^^^^^^^^^^^^^^^^^^^^^
: 我没有说谎!请明确指出你觉得我哪里说谎!
#1MNAuj3z (PttLaw)
PttLegist并没有渎职
#1MMpC4Po (PttLaw)
PTT是看人不是看帐号 分身寄的信也算寄信
明明就寄大量信件骚扰站上其它使用者却说只寄一封
#1N3Z0QbC (PttLaw)
社会通念认为侮辱之字句即是侮辱
难道非要含有国骂才叫做侮辱?
#1N3hNrqT (PttLaw)
寄送大量信件内容是事实还辩称把一封拆开7封这样算1封
要不要找个法官来问把1封信拆成20封寄到某个人的信箱这样要算几封?
#1N3sls9g (PttLaw)
这个就要请PttLegist调阅回收桶里的文章来看看
阁下到底有没有违反第5条板规
: : 听说过中华民国刑法的211、212还有168条吗?
: ^^^^^^^^^^^^^^^^^^^^^^^^^^^^^^^^^^^^^^^^^^
: 跟这三个法条有什么关系?我根本没有这三个法条的内容之行为
: 若有,请你提供证据,不然你这样是在妨害我名誉喔!
妨害什么名誉阿?
本人仅是询问阁下有没有听过这3条的内容而已
: : 另外阁下的第3只帐号
: : 换了新帐号就要好好重新做人
: : 用第3只帐号赚P币去缴清前2只帐号的罚单
: : 而不是继续行违规之事
: : 另外阁下说道停权无法缴罚单
: : 市民广场内的板几乎都可以给无一般权限之使用者发文
: : 藉以赚取P币缴罚单
: ^^^^^^^^^^^^^^^^^^^
: 你又搞错了!=.=
: 我被停权,我进本站后的功能选项里根本没有缴罚单的这项!
复权之后缴清罚单便可正常使用
: : 引述《slimgirl8 (slimgirl8)》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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