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下的程序错误,
请向板务部申诉。
Ptt法务部 PttLaw法务
附注:
1. 于看板中发表不当之文章或推文,依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
一款,属看板违规,并依同法第八条,应由板主认定事实之有无,本板并
无管辖权限。
2. 看板违规请向板主申诉,若对板主之处置有疑义,请向看板所属小组长申诉,
若对小组长之处置有疑义,请向所属群组长申诉,若对于群组长之处置有疑义
,
请向板务站长申诉。
※ 引述《study11 ()》之铭言:
: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 ==============================================================================
: 1.申诉人ID:study11
: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 (a)作出判决者:GuessTH、a782212000
: (b)文章编号:很久了无从考究
: 3.欲申诉之判决︰
: 被civil版版主水桶9999天,目前还剩下6588天。
: 4.不服理由︰
: 因笔战文、删除不雅推文、泄漏某id之个资(无法确定是否该此人所拥有之帐号)、
: 删除自己认为不妥之发文。依以上之案件被水桶9999天。
: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 很久了无从考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