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不服violation板判决

楼主: PttLegist2 (法务部pttlaw板法务)   2017-10-23 22:27:34
判决主文:
一、申诉驳回。
二、请 Violation Key罚单务必注意相关法条是否正确。
判决理由:
本案检举人已于信件明示不欲再收其信件,但申诉人仍去信,故维持罚单处分。
若当事人明示不欲收其信件,按前法务部长判例因引用,
“以超过一定数量之水球或信件,妨碍他人正常使用。”之条款。
案件于Violation板结案后,检举人始补“不欲收其信件”之文件,
但原案为代买信件,在未知是否有明示不欲收其信件之证据下,
仍构成信件骚扰之事实。
本案同时提醒 Violation 法务开单理由为广告,经告知为误Key,
请 Violation Key单务必注意引用法条以保护当事人之权益。
相关未收其信件之论述,本院仅根据当事人提供之证据,
若申诉人未收到相关信件,请至系统相关部门反应。
本文同时转录至 PttLegist 信箱。
※ 引述《yu0971114011 (丸子)》之铭言:
: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 ==============================================================================1.申诉人ID:yu0971114011
: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 (a)作出判决者:PttLegist
: (b)文章编号:#1PqcP1Yn (Violation)
: 3.欲申诉之判决︰ yu0971114011因广告行为,违反本站站规,处以罚单处分
: 4.不服理由:
: 本人于不同日期写信询问且发文人标题内容完全不同才写信询问,并非故意重复询问,
: 日期不同标题不同且卖家于代购版长期po文,且标题内容不同才写信询问,
: ,虽代购者已提出证据有回信,但本人并未收到可能因漏信以致且写信时程
: 并非每日已超过一定数量之水球或信件,妨碍他人正常使用。
: 另判决文指出本人违反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二款第一目之一,
: 经确认为内容有毁谤、侮辱、谩骂他人之情形,本人并未出现此行为。
: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 #1PqcP1Yn (Violation)
: #1PqcP1Yn (Vio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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