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八卦板主 diefishfish 乱水桶

楼主: skean (生まれてすみません)   2014-04-07 00:18:19
阁下的程序错误,
请向板务部申诉。
法务助理 skean
附注:
1. 于看板中发表不当之文章或推文,依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
一款,属看板违规,并依同法第八条,应由板主认定事实之有无,本板并
无管辖权限。
2. 看板违规请向板主申诉。若对板主之处置有疑义,请向看板所属小组长申诉;
若对小组长之处置有疑义,请向所属群组长申诉;若对于群组长之处置有疑义,
  请向板务站长申诉。
※ 引述《biostar (澎湖小云雀)》之铭言:
: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 ==============================================================================
: 1.申诉人ID: biostar
: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 (a)作出判决者: diefishfish
: (b)文章编号:
: 3.被申诉之判决︰
: GossipPicket #1HoKhWSE
: 4.不服理由︰
: 因为对方拒不回应,一天利用对方发新闻文一推而已,
: 而且是要求yfme要道歉,内容也是具体的事实,
: 如果这样也要被当成张爸文闹板来水桶 14 天?
: (张爸文可是一天好多文章有好多推,而且没有特定对象乱发)
: 而且检举者并非当事人,实在令人无法服气!
: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 板规所指应该是短时间内的连续重复推文,但是如果只是一日一推,
: 而且有针对特定对象和主题,怎么可以算是闹板张爸文?
: 有很多人每天上来都会嘘个空或简短内容,是不是也要水桶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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