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请撤销罚单与停权处分

楼主: pognini (即将进化的皮卡丘)   2013-09-01 02:21:14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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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诉人ID:pognini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者: longbow2
(b)文章编号: #1I7vcLDz (Violation)
3.被申诉之判决︰
#1I7vcLDz (Violation)
4.不服理由︰
1. 对公共事务的言论,应享有较高密度的言论自由:
该案源于本人不认同国考板板务MJdavid 擅自锁文,妨碍讨
论考情,故去信板主群。内容用词或许过当,惟非私人纠纷
,依国内外法院见解,对于公共事务的讨论,应受较高密度
的言论自由保护,不应以法相绳,以落实促进民主政治的功
能,详见大法官第 509号解释、美国最高法院对焚毁国旗案
的判决。
ps: 请问,八卦板、政黑板那些用秽语辱骂政客的怎么处理?
2. 诉外审判:
作者 NathanQ (nathan)
标题 Re: 想知道你的看法
时间 Thu Aug 15 16:00:2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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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至今才了解发生了什么事情 近日忙碌
刚去看了文章也回信给两位版主 表达我的看法
认为该篇文章应属中性文章 可以开放讨论
尽管NQ板务反对锁文,但MJ仍坚持己见,本人怒极下脱口说出:
"这么想红怎么不去裸奔? 还是你人生失败到连裸奔都没人想看!
好可怜,果然是几十票分身选出来的
你脑袋到底有没有问题"
上述言论也成为longbow2的判决依据,惟MJdavid在violation
两篇检举理由:
第25740篇
被检举人于站内群组信中讨论板主处置,未就事论事用检举人
至亲讽刺检举人,羞辱检举人,检举人也倍感羞辱。
第25746篇
被检举人于站内群组信中讨论板主处置,未就事论事再次用检
举人至亲讽刺检举人,羞辱检举人,检举人再次倍感羞辱。
观其在国考板公开言论,显然MJdavid也认同公共事务必须容忍
较严厉的批评,故未对裸奔、脑袋有问题等言论检举。longbow2
就未受告诉之事审判,实属诉外审判,应予废弃。
ps:至于请MJdavid学一技之长奉养老母,是否构成侮辱,可受大
众检验。
3. 详查站规与Violation板规,并无信件谩骂罚及分身本尊连坐之明
文规定:
第三条(适用对象)
本规则适用对象为使用者申请之帐号。但于使用者故意重复注册以规避本规则适用之
情形,得直接以使用者为适用对象。
站规系以"故意"为惩罚对象,为本人注册newpognini 本意为在国
考板与板友讨论,非为与MJdavid 通信而设。
再则,若是洗文或商业广告等重大违规,罚及分身并无不可。惟
诚如多位板友所言,"信件谩骂"本为两心知的行为,非公开行为
,设黑名单已足,罚单处分限制其站内使用权实有过当之虞,若
要再连坐其他id ,应有明确具体的规范,始符法律明确性原则。
因pognini 此id被MJdavid水桶, 以newpognini与板友讨论考情
又被锁文,故去信讨论。因此,站方不应在无明文规范下,连
坐未违规的pognini 。
4. 综上,请求撤销对pognini newpognini的所有处分。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请将证据资料附于此申诉文中,切勿仅留指引至该证据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关法
律条例,亦请复制贴上至此,并保留法条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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