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
1.申诉人ID:YourSweet666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者:longbow2
(b)文章编号:Violation 25627
3.被申诉之判决︰
判决主文:
CrownJJ、YourSweet666、cwrwecwrwe、hardwork、florawang
违反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二款第一目之规定,
各故处以罚单 一 张。
判决理由:
1.按‘以超过一定数量之水球或信件,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属其他违规行为,
此于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二项第一款定有明文。本案被检举之
五帐号,依目前所知证据,发文 IP 彼此虽相近,但并不相同,应非为同一人
所持有。惟依照本案证据显示,此五帐号于相紧密时间中,在有相近发文 IP
下,以相同手法(无意义之英文字)发送水球予同一人(检举人),此若认定为巧
合,应难合乎常理。本板认为可能为相认识之友人相约为同一行为,或借用
ID 为同一行为(并利用上下线改变 浮动IP,或利用手机与桌机不同上线方式
呈现不同 IP)。但无论如此,此五帐号之此行为,以造成被检举人之困扰,
故各处罚单一张。
4.不服理由︰
首先,本人必须强烈声明,我并不认识这次的申诉者tkdmaf大,也与他无任何过节。
而且我也不认识其他四位被申诉者,故判决中认定我与这四位萍水相逢的人为相识的
友人且对tkdmaf大进行水球骚扰的行为是不成立的。
我个人使用PTT的方式与动机向来都十分单纯,会流连的版块也就那几个,也没有养分
身帐号的行为存在,更与tkdmaf大无冤无仇,没有理由要对这位兄台进行水球骚扰。
所以这次收到此判决+罚单时本人倍感错愕,完全不知道我遭人申诉且受到处罚。
我是上线后见到信箱中有新的来信(处罚信)时才了解到这个状况,且经过本人一步步分
析后才前来申诉,请版大明察!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首先,我先到Violation版找到tkdmaf大的检举文,其内容如下:
※ [本文转录自 tkdmaf 信箱]
★CrownJJ nJJ [07/24/2013 01:25:11]
★YourSweet666 eet666 [07/24/2013 03:26:36]
★cwrwecwrwe e [07/24/2013 11:11:09]
★hardwork ork [07/24/2013 17:30:01]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tkdmaf (112.105.95.252), 时间: 07/24/2013 20:41:23
因为原文有涉及我和某人士的对话内容。
我是于转录后才编辑应该没问题吧(按照检举流程是说先转录后删除不必要部份是可以的)
※ 编辑: tkdmaf 来自: 112.105.95.252 (07/24 20:46)
文中可发现对于tkdmaf大发送水球的使用者不只我一人,且时间皆不相同,
水球所送出的讯息也很奇怪,可以确定是以丢水球者的ID结尾几个字母所组成。
接下来我去查我的进站记录,结果如下:
07/23/2013 12:03:00 118.160.109.133
07/24/2013 03:26:37 223.142.33.186
07/24/2013 13:55:52 223.142.33.186
07/24/2013 16:07:09 223.142.33.186
07/24/2013 20:14:08 223.142.33.186
07/25/2013 11:59:32 223.142.33.186
由以上纪录可显示出我在07/24当日凌晨3点26分37秒时上站,
但是我再到信箱查询我的热线纪录时,发现:
7/29 [备.忘.录] ◇ 热线记录
To tkdmaf: eet666 [07/24/2013 03:26:36]
水球的备忘录一般来说会在下一次登入时显示在信箱当中,但是此备忘录却是在
7/29号才出现,这中间我也曾多次登入PTT,但是系统却都没有出现我丢水球给tkdmaf大
的备忘录。
再者,丢水球给tkdmaf大的时间点也很诡异,是在07/24日凌晨3点26分36秒所传出的信
息,竟然还比我上线时间早了一秒钟! (先丢水球再上线?)
而且要我在一秒内瞬间完成上站+水球的动作,我想也是不可能的事。
综合以上证据,我合理的怀疑这是系统所出的错误,而并非本人有意要恶整tkdmaf大。
因此此判决对我而言是不公平的,请不要冤枉在下! 或许今天我可以直接缴交1000P
的罚金了事,但是要我对于没做过的事而受到处罚,我没办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请版大明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