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在找学校的时候问过不少间私幼
他们都说有教师资格的都会去考公幼
考上就走了
所以很少有私幼会有具有教师资格的老师
大部分都是教保员
至于法规的部分
他们说有宽限期
刚查应该是下面资料写的
不过这条规定也蛮怪的
如果该师在十年内离职
等于自始自终也还是没有符合资格的师资
所以这条可以让法规限制宽限到114年
是说有听过几个公幼的状况
虽然会有正式教师或有教师资格的教保员
但也不见得就是适合孩子的
因为考上了 不太会有淘汰机制
所以遇到不ok的教师 家长也不能怎样
加上公幼也不太有招生的问题(大家抢破头)
http://www.rootlaw.com.tw/LawContent.aspx?LawID=A040080030011900-1040701
幼儿园之教保员或代理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于本法中华民国一百零四
年六月十五日修正之条文施行之日起十年内修毕幼儿园师资职前教育课程
,取得修毕幼儿园师资职前教育证明书者,在依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前
,得在幼儿园替代五岁至入国民小学前幼儿之班级所需幼儿园教师,继续
担任教保服务工作;私立幼儿园以其替代教师编制员额者,其待遇应比照
园内教师办理:
一、本法施行前已于托儿所任职,于本法施行后转换职称为教保员,且持
续任职。
二、符合第五十五条第五项规定之代理教师已取得教保员资格,且于本法
施行后持续任职。
※ 引述《madelinemay (果然是孕妇般记忆 囧)》之铭言:
: 各位好
: 主要想询问(目前也面临到的状况)
: 小犬就读新竹某”知名”的私幼大班
: (之前上过新闻,要家长半夜排队报名的学校)
: 但是
: 幼儿园所配发的两位教师,都是"教保员"
: (很不OK的两位教保员)
: (有发生过一些问题,所以家长有在另外跟园长开过会议)
: (校方对于大班聘用两位”教保员”之事非常理直气壮)
: 但是明明根据”幼儿教育及照顾法”第18条的规定
: “幼儿园有五岁至入国民小学前幼儿之班级,其配置之教保服务人员,
: 每班应有一人以上为幼儿园教师。”
: 所以想问一下大家
: 学校这么做,合理合法吗?
: 主要是真的很想换掉两位教师
: 但是校方的态度…
: 要换教师也是非常的有难度QQ
: 所以想知道
: 是否台湾的幼儿园都这样呢?
: 还是有什么管道可以申诉吗?
: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