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ilboy (ptt新手~~)
2019-05-16 20:42:18小弟一直觉得
当收件人坚持要签名
但却不出示身份证给我抄录身份证字号时
(我的习惯请收件人出示身份证让我抄录)
(因为我害怕收件人写假的身份证字号)
依现行的作法是在格子里面写个“拒”
但小弟认为这还是有问题
万一哪天出了问题
而签收的人却也不认帐
那怎么办
如果机车上面有行车记录器那倒还好
问题其实还是有很多机车是没有行车记录器的
又如何能证明我曾经亲手将信用卡邮件送到该户人家
其实一直觉得在作业的部份瑕疵很多
例如:
有些公司章或一般民众拿出的章
感觉就像是玩具章
但龟毛的我都会要求拿制式的章
但但但
常常给我的回答是
“为什么其他两个邮差都可以,就你不行?!”
还因为这样打电话来投诉我
说我不给领
最近我还被抱怨说我很懒
说我都不会把邮件或挂号送进店家
我已经解释我不能让视线离开机车
担心邮件被偷
真是两难啊
我当然也想像日本 邮差那样提供服务
但又不能冒遗失邮件的风险
抱歉
话题扯远了
现在只想先搞清楚关于信用卡拒留身份证字号
而只在清单上面注明个“拒”
是否会有大问题?!
其实我知道有些快手是没在管什么信用卡啦随便签一签就给收了 而且这样的人还转去内勤了 XD
作者:
SKY22 (小涵小涵我爱你!!)
2019-05-16 21:16:00这个东西就这样 找规矩做住户会觉得你麻烦 可是出问题的时候 又会说你没找规矩做
作者:
CATTOS25 (天气非常好)
2019-05-16 21:30:00没统一标准,反正出事你扛、屎你担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9-05-16 22:01:00这就是工作 没事就没事 出事就要扛真怕出事就出大招 身分证不拿出来不给领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9-05-16 22:12:00因为印章跟签名同等效力这件事只存在民法之中 不存在人心
作者:
ddity (ddity)
2019-05-16 22:22:00我是觉得印章可以不要用制式 但是固定现住户的名字加固定邮件处理规则 第一百六十二条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9-05-17 00:54:00更正楼上 是邮务营业规章
作者:
azukitw (◎ ω ◎)
2019-05-17 20:12:00印章要有边框才有法律效力其它谁谁谁都可以,请对方告知名字,然后投诉自己同事邮政法第25条 中华邮政公司为确认收件人之真伪,得请其出示必要之证明。盖章或签名不是重点,重点在出示证件,不出示就不给他领
作者:
bartigal (鱼雷~~~~~)
2019-05-19 19:37:00但是这个"得"就很靠杯拉 他不是"应" 所以也是灰色地带XD你要求出示证件 没有错 你同事不要求...也没有错至于会不会有大问题 我只能说没有人投诉就没有问题有投诉就...都是你的问题XDD